
為協助雇主及企業夥伴落實合規管理,宏均國際特別整理以下常見違法樣態、罰鍰基準與實務案例,提醒您切勿因一時便利而誤觸法網。
外籍勞工只能從事當初申請核准的職掌項目,絕對不能要求其從事其他無關之工作。
若在照顧被看護人的「必要範圍內」,順便調理被看護人的膳食、清洗其衣物、清理其居住的房間與基本生活環境,則屬合法行為。
雇主若因承攬工程或工廠調度,需將移工調派至其他工地或廠區,必須符合以下合規步驟:
若被照顧者因病情變化需入住「養護機構」或「安養中心」,雇主希望看護工一併過去隨身照顧,必須遵照以下流程:
❌ 錯誤觀念提醒:認為有自費支付安養中心費用,看護工進去只是幫忙便不需申請。此舉未經許可直接進駐即屬違法。
以下情境屬於日常生活或醫療的合理延伸,雇主不需要向主管機關申報,即可讓外籍勞工隨行: